近日,DR钻戒关联公司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73行初8466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诉称,引证商标“戴瑞 DARRY D”已经被宣告无效,不再构成诉争商标“戴瑞”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法院裁判结果为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122484号重审第2456号《关于第26270900号“戴瑞”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26270900号“戴瑞”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由上可知,由于引证商标“戴瑞 DARRY D”已经被宣告无效,那么“戴瑞”商标注册就不会因为与在先权利产生冲突,有可能会成功注册。那么,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1、 连续三年未使用
随着商标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数量不断增长,注册商标资源日益稀缺。商标满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
2、 恶意抢注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抢注的,不受五年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 不规范使用,随意改变字体图案
商标的字体和图案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这种常识性错误,商标使用不规范的,由行政执法部门给予处罚,甚至会造成商标专用权丧失;情节严重的,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随意改变字体样式也非常不利于品牌的塑造和传播。
4、 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申请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十年内享有商标专用权。十年期满后,商标持有人未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的,可以给予半年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仍未办理续展,则撤销该注册商标。
5、 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有显着性。如果频繁使用注册商标来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的意义将大大削弱,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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